一、 竞赛阶段与形式
全部竞赛分为校级选拔赛和全国挑战赛两个赛季进行。
第一赛季为校级选拔赛: 参赛学校自行组织, 形式自定。 通过校级选拔, 每所参赛院校组建参赛队 1 支, 每队 4 名选手, 代表本校参加第二赛季的全国挑战赛。 参加全国挑战赛的每支参赛队须配备指导教师 1 到 2 人, 领队 1 人(可以由指导教师兼任)。 竞赛承办单位可以有 2 支参赛队参加全国挑战赛。
第二赛季为全国挑战赛: 分初赛、 复赛、 决赛三个赛程。 初赛阶段采用会计信息化操作, 复赛为案例分析, 决赛阶段采用擂台对抗赛形式。
会计信息化操作: 使用福思特分岗位竞赛平台, 参赛队 4 名选手全部参加竞赛, 合作完成一套业务。
案例分析: 采取团队竞赛的形式, 参赛队 4 名选手全部参加竞赛,共同完成案例的阅读、 分析与答辩。
擂台对抗赛: 包括定人必答题、 定队必答题、 抢答题、 共答题、
闯关冲刺题五个环节, 参赛队在本队中自主选派 3 名选手参加竞赛, 1 名选手备选。
二、 竞赛成绩与名次
1. 初赛成绩为初赛阶段会计信息化操作得分, 复赛成绩为案例分析得分, 决赛成绩为擂台对抗赛得分。
2. 根据初赛成绩, 确定前 32 支队伍参加复赛; 根据初赛成绩和复赛成绩之和, 确定前 16 支队伍参加决赛; 根据初赛成绩、 复赛成绩与决赛成绩之和, 确定参赛队最终排名。
三、 竞赛规则
1. 会计信息化操作规则
(1) 会计信息化操作使用福思特分岗位竞赛平台。 竞赛以团队 4人共同参加方式参赛, 包括一位会计主管、 一位出纳、 二位会计,依据会计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的相关要求, 科学合理分工与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彰显高校会计专业学生的职业能力, 体现岗位通用技能、 团队合作精神及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
会计信息化操作赛项设置经营及利润核算会计、 成本及税务核算会计、 出纳、 会计主管四个工作岗位, 根据各自扮演岗位的权限合作完成一套业务。
(2) 参赛选手以队为单位, 持身份证和参赛证提前 20 分钟进入赛场。 考试开始指令发出后, 参赛选手方可进行答题, 并在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前, 向竞赛系统提交答案。
(3) 除竞赛必备的笔、 计算器等文具外, 严禁参赛选手携带电脑、手机等任何具有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及其它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或资料进入赛场。
(4) 开考后 30 分钟未进入赛场者, 取消竞赛资格; 考试期间,参赛选手不得离开赛场, 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临时退场, 须先举手, 经允许后, 方能在监考人员的陪同下离开赛场, 并及时返回。参赛选手提问, 须先举手, 得到允许后, 方可以提问。
2. 案例分析规则
(1) 案例分析场地分为候场区、 阅读区和答辩区。 除竞赛必备的笔、 计算器等文具外, 严禁参赛选手携带电脑、 手机等任何具有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赛场。
(2) 竞赛开始前, 所有参赛选手要以队为单位, 持身份证和参赛证提前 20 分钟进入候场区。 进入候场区后, 参赛选手应保持安静,并且中途不得私自离开, 否则取消其竞赛资格。
(3) 案例阅读时间 30 分钟。 参赛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进入阅读区抽取案例, 收到计时指令后, 开始进行案例的阅读分析。
(4) 案例答辩时间 20 分钟。 参赛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进入答辩区。 案例答辩时, 先由 1 名选手陈述, 时间为 5 分钟; 陈述完毕后, 评委针对选手陈述内容及案例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参赛队所有选手均可以回答, 问与答的全过程不超过 15 分钟。
(5) 案例答辩结束后, 参赛选手应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立即撤离比赛现场, 禁止在赛场滞留喧哗。
3. 擂台对抗赛规则
(1)参赛选手以队为单位, 持身份证和参赛证提前 30 分钟进入赛场, 按参赛队台号和选手编号对号入座, 并配合工作人员的指令进行竞赛设备的测试。 比赛开始前 10 分钟仍未进入赛场者, 按弃权处理。
(2)参赛选手应遵守所答题目规定的答题时间, 在规定时间内回答有效, 回答要吐字清楚, 语速适中, 声音洪亮。
(3)定人必答题: 共 3 轮。 由指定参赛队的指定选手独立回答,回答正确或基本正确得分, 其他选手不得代答或传送答案, 否则作违规处理。
(4) 定队必答题: 共 1 轮, 由参赛选手队推选 1 名选手主答, 其他选手补充。 回答正确或基本正确得分。
(5)抢答题: 共 1 轮。 主持人读完题目, 发出抢答指令结束时,各参赛队开始按抢答器进行抢题, 由合规抢到题目的参赛队推选一名选手主答, 其他选手补充回答, 回答正确或基本正确得分。如竞赛主持人发出抢答指令没有结束就按响抢答器, 作违规处理,倒扣相应分, 题目作废; 合规抢到题目回答错误者, 倒扣相应分。
(6)共答题: 共 1 轮。 题型为计算题, 由各队三名选手共同配合做答, 将答案用统一发放的答题笔直接写在答题板上。 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内回答正确得分, 答错不扣分。
(7)闯关冲刺题: 该轮答题每队最多有三次答题机会, 题目分值依次为 10 分、 20 分、 30 分, 回答正确加入相应分值, 等待回答下一分值题目, 回答错误停止本环节答题。
四、 裁判规则
1. 裁判人员负责竞赛的裁判工作, 有权对竞赛规则及其中未明确规定的事项进行解释, 有权裁决竞赛中出现的技术争议, 有权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理。
2. 裁判人员应熟悉各种竞赛规定及办法, 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按计分规则进行计分, 客观公正, 秉公裁判, 不得向参赛选手暗示或提示与试题有关的内容。3. 裁判人员赛前应在工作人员的配合下仔细检测竞赛场地设施设备的准备及运行状态, 并在竞赛开始前 30 分钟检查试题的密封情况。
五、 竞赛奖励
根据参赛队总成绩, 竞赛设立特等奖 3 个、 一等奖 5 个、 二等奖8 个、 三等奖若干个。
前 16 强参赛代表队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前 16 强参赛代表队所在院校获优秀组织奖。
获奖单位和人员将获得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和中国石油企业协会联合颁发的荣誉证书。